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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5-01-13 | 10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对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340家单位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160家单位取得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取得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相关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

  取得资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水利部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1051号),动态核查有关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资质证书标注异常并予以公示,停止受理其资质申请,视情况变更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证书。

  咨询电话:010-63208000(技术)  010-63202145 63202526(业务)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5年1月8日